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一封信:生态环境监测

(来源:天津市静海区环境保护局)

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,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生态环境监测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推进美丽天津建设,都离不开生态环境监测行业的高质量发展。

然而,近几年,个别机构在企业自行监测过程中实施数据造假行为,严重破坏公平市场秩序,损害公众环境权益生态环境监测。对此,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委、市公安局、市人民检察院、市高级人民法院,连续三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严厉打击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,提高了监测数据质量,规范了行业秩序。

行业高质量发展需多方协同发力生态环境监测。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“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作用”。在此背景下,天津市环保产业协会近日发布《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倡议书》,号召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自觉提升数据质量、严守法律底线,共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。现予全文转发。

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行业自律倡议书

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“眼睛”和“基石”,数据质量是监测工作的生命线,法律底线是行业发展的红线生态环境监测。近年来,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在我市系统治气、治水、治海、治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,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了有生力量,随着行业蓬勃发展,监测数据造假问题开始凸显,阻碍了行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。在此,我们向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行业和从业人员发出倡议。

一、 筑牢根基生态环境监测,以“刀刃向内”的自觉提升数据质量

数据质量是监测行业的立身之本生态环境监测。近年来,个别机构篡改、伪造监测数据,部分机构因操作不规范、质控不到位导致数据失真,不仅损害行业公信力,更可能误导环境治理决策,监测数据失真已受到国家高度关注,各机构应全面提升数据质量。

1.强化全过程质控生态环境监测。严格遵循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,从采样、分析到报告全流程落实质控措施,完善内部审核机制,确保数据“真、准、全”。

2.不断提升技术能力生态环境监测。加大人员培训投入,定期开展技术比武和能力验证;加快设备更新迭代,探索物联网、AI辅助分析等新技术应用,以技术创新赋能数据质量。

3.杜绝超范围开展监测生态环境监测。坚决杜绝超出自身监测能力、技术范围开展监测活动等行为,各机构应对关键岗位人员(授权签字人)进行报告审核专项培训,确保监测报告的真实性、客观性、准确性和可追溯性。

二、敬畏红线生态环境监测,以“如履薄冰”的审慎严守法律底线

法律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不可逾越的底线生态环境监测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、《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、《检验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、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》等国家及我市法律、法规、部门规章等明确规定,出具虚假、不实监测报告行为将面临严厉处罚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
1.时刻做到警钟长鸣生态环境监测。近几年,全国多起监测数据造假案件涉及机构被列入“黑名单”,相关人员承担刑责,教训深刻。各机构应引以为戒,坚决杜绝侥幸心理。

2.不断压实主体责任生态环境监测。机构负责人要带头学法,切实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健全内控机制,定期开展合规自查,严防内部管理漏洞,给造假行为预留空间。

三、创新驱动生态环境监测,以“向高而攀”的追求推动高质量发展

高质量发展是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生态环境监测。面对“双碳”、新污染物治理等监测工作新需求、新任务,监测机构需主动求变:

1.拓展服务能力生态环境监测。从单一监测向环境风险评估、污染溯源解析、治理效果评估等全链条服务延伸,打造核心竞争力。

2.探索协同机制建设生态环境监测。积极开展监测机构、科研院所、监管部门数据共享与技术合作,共建“智慧监测”平台,为精准治污提供支撑。

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营造科学监测、诚信监测的氛围,杜绝弄虚作假,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,激发市场活力,让监测数据确实成为反映美丽中国“颜值”的“镜子”,为我市高水平建设美丽天津贡献力量生态环境监测

来源:天津生态环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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